当前位置: 青鱼 >> 青鱼的种类 >> 战后,日美采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市场,两国
引言
美国和日本,利用保护主义和倾销的措施并不一致。这些措施的选择和使用,多多少少取决于历史上形成的条件、各该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垄断组织在某一时期的经济和政治目标。
例如,日本改变了利用关税制度的态度;日本广泛采用外汇管制,而美国并不如此。长期来,日本不采取向发展中国家给予“援助和提供贷款的办法,也不采取支持出口部门的某些措施;而这些都是美国的特色。
在日美贸易的道路上存在着另一种性质的障碍一语言的、地理的、历史的、文化的。要克服这些障得,各国都有自己的做法。总的说来,对这些障得的众所周知的冲击,一直在进行,而且在六十年代,这一趋势表现得尤为显著。
关税率
在战后年代,美国和日本的关税对于保护本国市场,抵制外来竞争,起过不同的作用;在这两个国家中,关税也不是唯一的保护手段。
与日本比较,美国关税制度的特点是:更为广泛和严厉;包括的商品项目多;在极广泛的范围内,有时出于莫名其妙的理由,作出很多的修改和保留。例如,为了禁止日本纺织品进口,制造商和纺织工会领袖就企图利用“国家安全法”的修正案。与日本比较,美国关税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税法上商品项目分得很细,纳税手续比较繁复,卫生检疫吹毛求疵。所有这些,使美国方面便于制订较高的税率,并使它按最优惠国条件给予日本的优惠化为乌有。
在比较美日海关税务工作时,可以把下面这些差别特别清楚地描绘出来。美国采用几种不同的关税一一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等。从量税比其他税用得多。在所有的关税中,从量税占75%。征收这种税的,通常是原料商品。成品则征收从价税。这是因为,现在的原料价格在下跌,而制成的价格,特别是机器、设备的价格则在上涨。美国对原料征收从量税,对制成品征收从价税,从而使税收加深了保护主义的色彩。
从年至年,日本的关税主要是从量税。年关税改革后,从价税开始占主要地位。固然,年以后,日本人使用其他税收方法比以前更加广泛。但“日本使用从量税毕竟比美国少”,在计算税金时如何决定商品的价值,是否要计算运费和保险费,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在日本,一般采用进口商所支付和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作为对商品的海关估价的基础。
在美国,海关估价有不同的基础:“出口成本”,“美国成本”,“生产成本”,“美国销售价格”;长时间里还用“外国成本”作为基础。“美国销售价格”这个方法是限制日本货出口到美国的补充方法,而效果非常大。因为它是以美国制造的同样商品的批发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的,而这种价格通常要比日本的价格高得多。用这种方法计算关税引起了日本制造商和贸易公司的强烈抗议。
分岐存在已久,有时候政府机构也夹在里面。用“美国销售价格”作为计算税金基础的例子有这些商品:胶鞋、手套、电子管和某些海产品罐头等。至于运费和保险费,美国的从价税是以“离岸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的。日本则接“抵岸价格”计算。
战后,日本政府对关税的态度有所变化。五十年代末以前,用关税来保护国内市场和工业并未起到很大作用。随着贸易和结算的自由化、外汇管制的放宽、对进口数量进行调节的开始,关税对保护国内市场所起的作用和意义也开始提高。因此,日本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关税工作的措施。它部分地使用了选择性的办法来决定关税种类、税额、弹性税收。结果是,税率提高了,课税商品的范围扩大了。特别注意增加消费品的税收。
在年至年期间,日本提高了三百四十九种课税商品的税率。有些项目的税率,比过去提高了10~50%。这同时为以后直线式降低税收作好了准备。大家知道,在“肯尼迪回合”的谈判中,较高的税收比率使日本的地位有所改善。增加税收比率和扩大课税商品数量的趋势,表明了关税在保护国内市场中所起的作用增强。日本的税收平均水平提高了。
例如,年,税收比率为2.8%一一比其他国家低得多。年,日本的税收比率猛升至6.2%,年竟达7.7%。美国看到这种过程很不高兴,并且不止一次地企图在谈判中施加压力予以阻止。但是,日本人拒绝了美国人的要求。
为了把日美关税作更细致的比较,我们来考察一下年的情况。对日本来说,这是在进口的外汇管制自由化的条件下,对关税态度发生剧变的一年;对美国来说,这是宣布“普遍”减税方针的一年。可以立刻看到,美日在税收政策方面的关系并不像直线那样简单明了:相互减税为相互提高所代替,或相互提高为相互减税所代替;而这是两国内部势力施加压力的结果。试以事实说明。
日本在美国支持下,以全权和平等的资格成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成员,接着,美国又对日本商品降低了一些税率,但在许多场合是相互有所降低。例如,年美国对青鱼、丝织品、瓷器、珍珠、某些纺织品、玩具减税。降低税收影响所及的商品的进口额一年约计八千一百万美元。同时,美国同意对某些商品不加税,而对一小部分商品还予以免税。
按照年的补偿性协议,美日对某些商品相互减税。年的协议规定,日本可以提高二十一种商品的税率,而以降低轮式拖拉机、威土忌酒、乐器、自来水笔等的税率作为交换。饲料则免税。美国则于年提高了平板玻璃的税,年提高了金属制具的税,年提高了电子管的税,年提高了橡胶制品的税。
“税收战线”上的斗争一直继续到后来几年。两个国家年海关统计的分析表明,美国从日本进口的约93%的商品是征收关税的,只有7%才免税。在日本,从美国进口的只有50%是征收关税的。年,美国对来自日本的进口商品的38.2%征收20%或20%以上的从价税,52,2%的进口商品则征收5~20%的从价税。日本政府执行了另一条路线。日本对从美国进口的商品的93,5%征税5~20%,只有5.4%征税20%以上。
关税的平均数把各类商品税率上的巨大差别掩盖住了。帝国主义国家政策的特性就是这样掩饰起来的。这种政策是,凡国内垄断组织感到有利可图的哪些商品,进口时就征以尽可能低的税;而对于在某种程度上触及国内制造商利益的那些商品,进口时则征以高税。双方贸易中的关税税收比率的平均数,美国比日本高。对从日本进口的所征的税平均为19.7%,而从美国进口的则为14%。
这里要看到,美国对所有一切进口商品征税的关税税收比率是12.1%,而日本是18.4%。美国从日本进口的所有商品所征得税平均为18.2%,而日本向所有从美国进口的商品所征的税却只有7%。这意味着,美国对来自日本的商品所征得税,总的说来,要比从其他国家进口所征的为重。相反,在日本,对美国商品所征的税,比对一般进口商品所征的税轻。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各个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的不同性质。
为了把美国对从日本进口商品征税的态度作总的说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长时期里和最近几年内美国全部进口中征税和免税商品的比重,同从日本进口商品中征税和免税商品的比重加以比较。根据美国海关统计,-年,征税商品的比重占美国全部进口总额的38%。年占45%,一年占60%,年占65%。从日本进口商品征税比重的变化情况如下:-年,这项比重为31%,比一般的进口小些。但到年,它已达90%,年竟达96%。
与其他国家比较后,情况就更清楚。例如,年,美国不征关税的进口占全部进口的38.9%,其中包括:从南美洲国家进口的59,7%,非洲73.3%,西欧16.8%亚洲32.1%,印度%。当时,从日本进口的免税商品是8.8%。
六十年代中期前,免税的进口进一步相对地减少。年免税的进口占进口总额的35%,而从南美洲进口的占58%,非洲78%,西欧16%,亚洲17%,而日本只占4%。可以看出,美国对于从其主要竞争对手那里进口的商品,免税的部分削减得很厉害。美国人特别对日本坚持这条路线。
结语
在年至年内,免税的进口总额相对缩减10%,而从日本进口的免税商品就减少了一半以上。对进口征税的范围显然有所扩大,对日本商品尤其增加得多。在说明美国关税制度时,应该补充一点,即自从实行年“贸易法”以后头几年,可以看到甚至降低总的关税税收比率的趋势,而在十六年内情况却是稳定的一一税收的平均水平为进口总额的6~8%占征税进口总额的12%。